2019年12月27日我发布了一篇关于我在同济游泳馆受到伤害的文章,同时将其作为附件向上海市教委写信。随后体育教学部和游泳馆与我积极联系,2020年1月3日我们在一间会议室进行了友好交流并达成初步共识。
今天体育教学部副书记、游泳馆的馆长、游泳馆救生组组长、卫检人员均前来向我表达歉意并宣读了处理结果及每个人的处罚措施,他们承认了工作中的问题并承诺今后改进。
鉴于救生员B的父亲心脏搭桥以及体育教学部和游泳馆良好认错态度及诚意,我同意撤销有关辞退的要求并改为一条更有教育意义的处罚措施。
我们的目标都是一样的,都希望游泳馆能够为泳客更好地服务。我们都很满意双方能够和平解决,没有到对薄公堂的地步。
另外,我们只是在会议室达成了口头共识,正式处理结果公文还有待2月20日游泳馆放假结束之后才能出具。待开馆后他们还将邀请我前去确认正式公文的处理结果与我们今天达成的口头共识一致并且准确执行。因此我说我们是达成了初步口头共识。
最后,感谢关注此事件的同学与网友,以及感谢你们热心向我提供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