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没能在同济游泳馆保护好自己

2019年12月4日晚上在同济大学嘉定校区游泳馆,我被一个野蛮的救生员强行从水中拖至岸上,导致了下图的惨痛结果

我要向自己道歉,因为是我让自己去了一个救生员会对我造成伤害而不是避免我受到伤害的地方,因为是我让自己去游泳馆从而在那里被以多欺少地受到非法侵害,因为是我让自己去了一个所谓的急救医生连最基本医疗知识都不懂的地方

肯定有人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人家怎么会无缘无故伤害你?是的,我承认我也有些错。如果你想了解事件详情或想知道这个游泳馆的种种弊病请往下读,也欢迎在评论区给出你的看法;如果不想的话抱歉打扰了,关闭此文即可。


原本我在一片允许游泳的区域游泳,随后一位救生员A前来告知我到线另一侧去游,因为这片区域现在变成训练区域了。行吧,毕竟他们对泳池有管理权,便往另一侧游。

开始往另一侧游前展开双腿时脚就不小心踢到了那位在我身后的救生员A。不过泳池里时常人挤人,我经常踢到别人,也经常被人踢,大家都互相理解,从不因为踢到人或被人踢而特意打断自己的游泳进程去道歉或去斥责,我到线另一侧后也就继续游了。

在我再次靠岸时那里站着几个救生员,命令我“上来”。可那时离清场的19:40还早着,我问他们还没清场为何要上去,他们也不解释就冲出了个救生员B把我强行拖上岸,脚在岸上拖时导致了上图的流血结果。与美联航暴力拖拽乘客下机的做法十分相像,不同之处是那位乘客还有鞋子保护足部而我是赤脚与地面摩擦。

救生员有没有权利命令泳客上岸暂且不说,但一定没有权利动手用粗暴方式将我拖上岸并且对我造成伤害,这种行为甚至可能触犯了法律

救生员名为救生员是要救生的,要避免泳客受到伤害,而这里的救生员却故意对泳客造成伤害,实在令人恐惧。


血从我脚上不断渗出,在我喊痛后那群人才解释道我刚才踢得A很痛很痛(后得知A检查后并无大碍)。他们说需要我带他去医院,与此同时我表示我也很痛、也要求拖伤我的那名救生员B带我去医院,双方此时都同意了

对于这种靠动手解决问题的单位,我很怕他们转口就不承认是他们的救生员强行拖我上岸导致我的脚受伤,于是在更衣室包扎前拍了一些图片和视频。

随后有人说了句更衣室内不能拍摄,便又冲出个人抢夺了我的手机,尽管我只在拍穿着衣服的负责人而没有拍到任何其他人。在我想拿回来时又有个人拦着我说要先把视频删了才能还我。

我可能的确违反了游泳馆方面的规定,但由于画面中没有拍摄到任何人的敏感部位且拍摄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没有违反法律。而游泳馆方面仗着人多抢夺我手机的以多欺少行为,却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强拿硬要”十分吻合


在游泳馆初步处理伤口时,人们说“医生”来了。为何我给这个游泳馆的“医生”打引号呢?他在处理伤口过程中共做了三个操作:首先用一张揉得皱皱的不知从哪拿来的餐巾纸擦干水分。随后用酒精棉球为伤口消毒。最后给我剥开一个创可贴,在剥的时候我看见他的手接触到了吸水垫。

在之后我前往医院进行处理时我问了医生,医生证实了餐巾纸是不能擦拭伤口的,因为可能被粘下碎片留在伤口且餐巾纸没有无菌处理过存在细菌;创可贴的吸水垫是不能用手碰的,因为创可贴是为了避免外界细菌进入伤口的,而他却亲自将手上的细菌送到了待会要覆盖伤口的吸水垫上,让细菌被封在伤口上达到了创可贴的反作用。酒精虽能消毒,但会很痛,是不专业的行为。

连处理伤口这种最基本的事情,这位“医生”的三个操作全是不专业的,其中两个甚至是错误的。假如今后遇到泳客心脏骤停等更严重的情况,我们怎么能相信“医生”会正确进行更高难度的心肺复苏?如果“医生”处理伤口都会出错,我们还怎能放心地在这个高危运动场馆锻炼身体?


在事件发生后我本想与救生员A一同去医院,但19:47出来后已有一群人挡在门口让我先到一个房间里去,游泳馆还不把我的一卡通还给我使我无法去校医院就诊。

在那个房间里我首先要求游泳馆兑现之前同意的让那个对我实施伤害的救生员B带我去医院,但被告知救生员B下班回去了。

随后一群人洗脑般地一遍遍重复告诉我应该对的救生员A负责,但看在我是本校学生的份上帮我,费用就由游泳馆出了。同时还要求我之后向A道歉。

直到20:41我才得以从游泳馆离开。游泳馆失约放走了救生员B,也没有另找一人陪同,我离开后只得带着受伤的脚一瘸一拐地独自前往校医院就诊。。。


经过向律师咨询,得知救生员A即使有情况也属于工伤,费用由工伤保险支出,我本来就不需要负赔偿责任。游泳馆之前说帮我出救生员A的相关费用可真够厉害的。

尽管如此,我还是做出了我义务之外的事情主动去找救生员A道歉。而救生员B需要对我的受伤负责,但至今我却没有见到游泳馆方面任何表态。

因此我向游泳馆提出了:1、由于救生员B违背了救人的宗旨反而去伤害泳客,为了避免更多泳客受到其伤害,希望将其辞退。2、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由于“医生”连处理伤口这种最基本的操作都出错可以算是轻微事故了,为避免今后发生意外“医生”错误处理导致更严重后果,为了全体泳客的安全希望游泳馆辞退该“医生”并另寻有能力的医生。3、对救生员B伤害我、卫检人员抢夺手机的行为道歉,并进行法治教育提升服务人员守法水平。

游泳馆表示需要请示其主管单位体育教学部。在事件后游泳馆和体育教学部始终不理不睬,多次去电才见了一次面,随后便无任何回复。体育教学部还通过我的学院表示希望我不要扩大,但他们如此不了了之怎能算处理结束?好在我院老师非常好,支持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因此我向上海市教委与学校申诉此问题,希望游泳馆接受我以上三点内容。我非常感谢学校与学院对我的培养、以及感谢学校建设了运动场馆供我们使用。此事件只是一个小意外,我十分信任学校,相信学校能够给出令人满意的处理结果,先谢谢了!

《对不起,没能在同济游泳馆保护好自己》有1个想法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地方所限只列了这些常用的,但如果你打开例如https://tiny.zhouii.com/qqemoji/e888.gif发现不是404也可以手动加入[e888]之类的喔~